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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hite02.gif 這張圖~實在有夠可愛的  white01.gif









usagi.gif 2009년 07월 21일( hare.gif ):

今天在聽廣播時,聽到了一個消息!

有一位愛在blog發文美食的朋友,在blog裡發了一篇去了某家餐館用餐後的感想,

可能是這位朋友講的太過火了吧!  結果導致 這家餐廳的老闆 告上了法院!

於是咧~ 廣播的DJ就開始敘述 他對於這件事情的 感想!

這個讓我開始思考~ 在Blog發文真的是算自己的言論自由嗎?

到底要如何說、如何做、如何想... 才算是言論自由,又不會犯法咧??


而 世界上真的有所謂的言論自由存在嗎??

因為、最近發生了好多事情,都讓我覺得弱勢的人 是不能談什麼言論自由的!

只有 那種 有錢有勢的人  才能跟世人 談論 言論自由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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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j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